宗旨愿景

奖项宗旨

推广地产设计优秀作品
引领地产设计价值取向
提升地产设计行业标准
构建地产设计评价体系
助力地产设计良性互动
促进地产领域和谐发展

奖项愿景

汇聚全球优秀项目
引领未来城市发展之路
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

评价标准

坚持建筑审美、环境优先、用户体验、兼顾经济效益。

评价考量范围参考依据:

  • 项目设计更具有积极的创新性、原创性、文化传承的体现;
  • 项目雅俗共赏、对行业审美趋势具有引领作用;
  • 项目功能合理,具有时代性及独特性特征;
  • 项目水准对城市及周边环境提升产生积极作用;
  • 项目对行业可持续发展起到引领作用;
  • 项目在当下甚至将来都具有一定的学习典范作用;
  • 项目设计品质与成本兼顾,对产品价值提升产生积极影响。

入围项目 评选办法

金银奖项目 评选办法

1、每个项目演说5分钟(外文演讲10分钟);
2、平均1个小组听审≈70个项目。入围听审小组数=总入围项目数/70个项目;
3、评审小组组长,由执委会成员担任;
4、评审小组人数尽可能平均分配;
5、组长负责组织演讲当天评审秩序,带领评审小组讨论并选出≈ 5个项目/半天,作为金银奖候选;
6、组长在全体评委会议时阐述金银奖候选项目亮点;
7、全体评委听完评委组长的金银奖项目阐述候,投10个金银奖项目;
8、评委票数统计;同步计算评审票数+参会嘉宾票数。
评委票数:评审票数:参会嘉宾票数=100:20:1,得出每个项目获得的总票数。
9、现场唱票。
10、特殊情况:
根据类别,将项目倒序排列。取票数1-10名=金奖;11-20名=银奖。
如遇项目得票数相同,则有主席团进行商议后确定金银奖,或者主席团确定是否需要在场评委对相同得票数项目再投票。

组织架构

权利义务

联席主席
联席主席 任期/责任/权利

【一】任期:2年
人数:3人
【二】职责:
1、将大奖有序健康发展为己任,努力推动地产行业对设计的提升与引领;
2、带领执行委员会共同对大奖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;
3、在各行业活动中,代表全体评委对大奖初衷、规则等进行积极的宣传;
4、提出对大奖章程的内容及修改意见,并根据执行委员会的意见进行完善;
5、提出大奖的分类、奖项设置等修正意见;
6、优化大奖的评选流程及规则;
7、组织推荐学术评委、地产评委参与大奖评审。
【三】权利
1、评委团、执行委员会无法决议事项,由联席主席商议后确定;
2、主席任期满,有权继续参与主席候选人投票;但连任最多一届。

联席主席 产生办法/退出机制

【一】产生办法
1、由执行委员会投票,取票数最高的前三名担任大奖联席主席;
2、联席主席增补才用相同办法。
【二】退出机制
1、担任奖项联席主席期间不符合评委条件;
2、超过半数以上评委投票提出撤销主席。

执行委员
执行委员 任期/职责/权利

【一】任期:2年
人数:9人
【二】职责:
1、将大奖有序健康发展为己任,努力推动地产行业对设计的提升与引领;
2、在行业活动中,代表全体评委对大奖初衷、规则等进行积极的宣传;
3、提出大奖章程修改意见;
4、提出大奖分类、奖项设置等修正意见;
5、提出奖项评选流程和规则修改意见;
6、推荐学术评委、地产评委、地产评审员参与大奖评审;
7、 执行委员担任奖项某类别组长一职,负责该项目整体水准把控及现场评审秩序、汇报工作等。
【三】权利
1、对于评委有提名和投票权,选举并产生新一届评委成员;
2、具有评委会联席主席选举和被选举权;
3、具有荣誉评委的投票权;
4、对于优秀项目入围、金银奖具有投票权;
5、未入围项目复议具有投票决定权。

执行委员 产生办法/退出机制

【一】产生办法
1、由全体评委自荐或推荐的形式,共同投票;取票数最高的前九名担任当年奖项执行委员会;
2、执委会每2年进行1次投票,没有任期期限限制。
【二】退出机制
1、担任奖项期间不符合评委条件;
2、大奖每年3次重大会议/活动至少参与1次,否则下一年度自动退出执行委员;
重大会议/活动分别是:
① 每年1月,入围作品初审会议(一般是每年1月,第2个星期六);
② 每年4月,入围项目听审投票及颁奖晚宴(一般是每年4月最后一个星期五/六);
③ 每年6-8月期间,评委会议总结及展望。
3、超过半数以上评委投票提出撤销执行委员。

地产评委
地产评委 任期/职责/权利

【一】任期:1年
【二】职责:
1、评委有义务维护大奖品牌,为大奖做行业宣传;
2、评委有义务为大奖推荐当年度行业优秀作品参与大奖。
【三】权利
1、评委具有入围项目选拔投票权;
2、入围项目金银奖终极演说现场,金银奖项目投票权:1票=100票;
3、评委有权要求提供差旅及住宿。

地产评委 产生办法/退出机制

【一】产生办法
1、评委背景要求:
① 具有大建筑(广义建筑、规划学)专业背景且在地产公司就职;
② 地产公司背景要求:销售排行榜前50强或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开发企业;
③ 在地产公司就任总建筑师、副总建筑师、设计管理中心总经理、总裁、副总裁、副总经理等职位; 如因各地产公司对于职位要求界定不一致,则必须是地产集团口设计负责人;
2、对大奖有高度认同感,愿意无偿用个人时间、经验及资源对大奖发展做出重大贡献;
3、创始评委公司除本人以外可另行邀请1位集团设计口负责人共同参与奖项,每个地产公司邀请评委人数不能超过2人;
4、新晋评委邀请需至少有2名及以上评委联名推荐;并由执委会投票后确定。
【二】退出机制
1、创始评委除个人自愿离开评委团或离开地产公司外,原则上留任评委团;
2、新晋评委次年再次邀请时,如身份和职务与邀请初期不一致时,由执委会投票决议是否继续邀请;
3、评委必须出席奖项当日项目听审及颁奖典礼,否则视自动退出评委团,下一届大奖有权不再受邀担任评委;
4、评委团每年至少组织2次会议(入围项目初审及终审会议),1年内1次都无法出席的评委会议的,视自动退出评委团;停止1年评委邀约后,方才有机会再次受邀担任评委;
5、中国大陆地区同类型地产行业设计大奖评委仅担任本大奖评委,否则视为自动退出评委团。